近日,教育部公布第四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名单。
此次遴选产生了10个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100个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1001个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各培育创建单位建设周期为2年,自通知发布日起至2026年3月。
一起来看湖北入选名单——
第四批“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名单(湖北省)
第四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名单(湖北省)
教育部要求:
1.认真培育建设
各培育创建单位要按照教思政厅函〔2023〕17号文件所附的《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要求,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教育部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http://www.sizhengwang.cn)上(以下简称全国高校思政网),为每个培育创建单位搭建网上工作平台(平台登录账号另行通知),各单位要及时在平台上发布工作进展、经验成效。
2.加强动态管理
坚持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委托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对培育创建单位开展跟踪评价。各培育创建单位应于2025年3月前提交中期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建设期满提交工作总结报告、成果汇编和工作案例。教育部组织开展验收,公布验收评定结果,验收通过的创建单位建设成果将面向全国高校推广应用。培育创建单位所在属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和高校党委,要加强工作指导,提供条件保障,加强示范引领,确保建设实效,引领带动高校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查看完整名单请点击“阅读原文”
责任编辑 | 尚紫荆
信息来源 | 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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