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2024年自治区示范高中和优质高中统招、分招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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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实行“按地区切块,统招、分招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招生方式”。

统、分招比例

(一)属(驻)地外统招和分招比例

1.自治区示范高中(优质高中)包一中、包三中、包九中、包九十五中、包九十七中、包六中、包八十一中、包九十三中、包四中、包三十三中10所学校招生计划的10%面向属(驻)地外招生。

2.自治区示范高中(优质高中)包一中、包三中、包九中、包九十五中、包九十七中、包六中、包八十一中、包九十三中、包四中、包三十三中10所学校按招生计划1%的比例面向石拐区、白云区、土右旗、固阳县、达茂旗招生,并适当增加达茂旗国门学校分招计划。

3.包十四中和自治区民办示范校景开中学招生计划的90%面向全市招生;包九中外国语学校、北师大包头附校属(驻)地外统招按历年惯例进行。

(二)属(驻)地内统招和分招比例

1.自治区示范高中(优质高中)包一中、包三中、包九中、包九十五中、包九十七中、包六中、包八十一中、包九十三中、包四中、包三十三中招生计划的89%面向属(驻)地内招生,其中29%为统招,60%为分招。

2.包九中外国语学校、包十四中、北师大包头附校、景开中学招生计划的10%面向属(驻)地内分招。

3.包二中、高新二中、萨二中、固一中招生计划面向属(驻)地内招生,其中40%为统招,60%为分招。

4.土右民一中面向属地内统招。

统、分招办法

(一)属(驻)地外统招:按照市中招办核准的面向属(驻)地外招生的学校计划数,实行统一网报。

(二)属(驻)地内统招:按照市中招办核准的面向属(驻)地内统招的学校计划数,在属(驻)地内实行统一网报。鼓励固阳县、达茂旗毕业生报考固阳一中、百灵庙中学项目班。

(三)属(驻)地外分招:市中招办将核准的面向石拐、白云、土右、固阳、达茂分招的计划数,下达到石拐、白云、土右、固阳、达茂中招办,由其分解到所属各初中校。在规定的分招网报时间内统一网报。

(四)属(驻)地内分招:市中招办将核准的面向属(驻)地内分招的学校计划数,下达到优质高中属(驻)地旗县区中招办,由旗县区中招办分解到属(驻)地内各初中校。在规定的分招网报时间内统一网报。

分招方案制定

(一)优质高中属(驻)地旗县区中招办和石拐、白云、土右、固阳、达茂中招办要将市中招办下达的分招计划数,按要求分解到所属各初中校。包三中的初中毕业生纳入东河区的分招计划分配,包九中外国语学校初中毕业生纳入包九中本部和包三十三中分招计划。民办学校初中毕业生纳入属(驻)地的分招计划分配。

分招指标测算若初中学校班容量小于50人,按实际人数测算分招指标;若初中学校班容量大于50人,按每班50人测算分招指标。

(二)各旗县区中招办根据上一年度各学校分招计划完成情况适当调整2024年分招计划。

(三)各旗县区的分招方案经市中招办审核后,报本地区政府同意后,在本地区公示。公示结果务于5月14日前上报市中招办(纸介质和电子文档)。

(四)各旗县区中招办将市中招办认定的初中学校具有分招资格的考生名单(加盖市、区两级中招办公章)下发至各校,在初中毕业年级各个班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月8日—5月13日。公示期间市、区两级中招办组织督查组深入各初中校进行专项督查,同时接受电话监督投诉。各初中学校要留存图片资料备查。公示结果报旗县区中招办备案,由旗县区中招办汇总后,上报市中招办。

分招资格认定

(一)分招资格认定以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为准

1.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毕业生学籍审查,只有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学生才可适用当地分招政策:①当年按照各旗县区小升初招生办法升入当地各初中学校的;②在本市某一所初中学校学籍满三年且在该校实际连续就读满三年、从该校毕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因父母正常工作调动、驻包部队等其子女随父母由外地转来包头就读的,户口在本市、在属地内某一所初中学校学籍满两年且在该校实际连续就读满两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有关单位出具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经学校、旗县区教育局审查,报市教育局认定后方可参与当地分招。

3.“包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卡”持卡人子女(含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受年限限制,经学校、旗县区教育局审查,报市教育局认定后可参与当地分招。

(二)以户籍报名的社会考生只参与统招,不参与分招。

(三)学籍和实际就读地分离的考生,需回学籍所在学校参加中考,且不能参与分招。

(四)中考招生报名以学籍为依据,学籍户籍分离的,以学籍为准。凡在籍学生有参加中考意愿的,一律回学籍所在学校报名,旗县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给予充分保障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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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教育局基教科

编辑:赵旭、兰晓慧

一审:闫文华

二审:岳鹏飞

三审:刘小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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