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县已进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季节,为减轻冰雹和干旱灾害影响、降低森林火险等级、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将根据天气形势,适时开展人工防雹增雨作业。按照《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4年3月1日—6月30日。
(二)作业地点:九保乡、河西乡、勐养镇、芒东镇。
(三)作业装备:WR-1D型火箭。
(四)故障弹药处理:如火箭发生意外产生安全事故,请立即报告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联系电话:0692-6161336),县人影办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是政府组织实施的为社会服务的防灾减灾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个人要给予理解和支持,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阻扰。
(六)作业点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所和村委会应按相关规定协助县人影办做好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站安全保护和应急处理工作。
特此公告。
梁河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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